法律是最后的底线
2018-07-04 2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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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在宁波工作的姑娘丢失苹果手机,被一大妈拾到,姑娘以一箱杨梅加500元表示谢意,但大妈索要2000元方可以返还。因价钱问题相差甚远协商无果,失主采取报警方式处理,大妈见失主报警,将手机摔坏。这事在网上引起热烈讨论,网友大多谴责这位大妈的行为,这位还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本月26日,宁波警方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摔坏投机事件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及谅解。宁波警方同时还表示,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市公安局同意海曙公安分局对当事方及该事件细节不作公开披露的决定。

对摔手机事件的热议刚刚退烧,昨日惊现一个警情通报:徐汇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浦北路近桂林西街人行道附近1名男子持菜刀砍伤3名男童及1名女性家长。接报后,公安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在过路群众的配合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同时将4名伤者迅速送医救治。目前,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受伤男童和女性家长无生命危险。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9岁),无业,今年6月初来沪,其交代因生活无着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仅仅过去一天,又见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6月29日)通报:今日早上7时55分许,在番禺区大学城某高校的地下停车库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名男子持刀伤害两人(一男一女)。接报警后,番禺警方迅速派出警力到场处置,并现场抓获行凶嫌疑人。两名伤者经“120”医护人员到场救治,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死者罗某(男,49岁)、申某(女,49岁)系夫妻关系,与嫌疑人谢某(男,53岁)均为大学城某高校教务人员,双方因矛盾引起纠纷。事发时,谢某对罗某夫妇袭击后持刀自残,现已被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10天时间,先后发生摔手机和两个持刀伤害人员的事件,这三个事件看似属于偶发性的孤立事件,其实,它们不但有内在的联系,更有值得我们思考的深层次问题。

我们都在谴责缺德之人,为了个人的某种利益,甚至不惜逾越道德的底线。但我说,逾越道德底线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突破法律的底线。法律底线是社会的最后一道屏障,即便道德底线洞穿了,但只要法律底线还在,只要法律屏障还在,这个社会就不会坏到哪里去。守住法律底线,护卫法律屏障,社会就有希望,道德也会逐渐回归。

捡到别人的手机,如果把它扔掉,也谈不上道德不道德,只是高尚不高尚的问题,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道德高尚。如果想把手机归还给失主,要求失主付点酬劳也很正常,但如果狮子大开口,达不到要求便当着失主面摔坏手机,那就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我国的法律有相关规定,轻者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重者可能触犯刑律。

宁波警方的处理方式确实值得商榷,就算是当事人道歉了赔偿了,就算失主原谅了,与违法行为是两码事。法律重在于行为本身,不看当事人事后的表态或有什么行动,也不看违法者是否弱势群体,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该怎样处罚就怎样处罚,如果当事人真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还有其家属或监护人。关键还在于,这事已经报警,警方也已接案,且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不知宁波警方是否意识到,此案处理不当,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不良影响?人们会由此引申:贪了巨款的官员,劫了别人财物的强盗,退了赃是否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了?

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除了依靠法律惩恶扬善,还有社会救济这条路,但社会救济与法律惩恶不能混在一起,更不能用社会救济取代法律惩罚。一个“美国老太太偷面包”的故事,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1935年冬,在美国经济最萧条的那段日子,有个老太太因为偷了面包被面包房老板告上法庭。

法官审问道:“被告,你确实偷了面包房的面包吗?”

老太太低着头,嗫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

法官又问:“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他们还是一些小孩子呀。”老太太说着,两行泪水从她那饱经风霜的脸颊上流过。

闻听老太太言,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肃静,下面宣布判决。”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处以10美元罚金;或者处以10天拘役。”

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她面对法官,为难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我愿拘役10天,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

这时候,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说:“请你接受10美元罚金的判决。”说着,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进去,说:“各位,我是现任纽约市的市长拉瓜地亚,现在,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惊讶了,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市长拉瓜地亚。法庭上顿时静的地上掉根针都能听到。片刻,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地起立,每个人都认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

老太太看到这个场面,双手捂面,呜咽出声来。

这事如果发生在我国,那位法官一定被骂得狗血淋头:法官太无情,太缺少同情心,欺负弱势群体……其实,这不是法官无情,是法律无情,法官的职责是守护法律,不能被感情左右,更不可因为被告是弱势群体而让法律受到丝毫损害。道理很简单,今天你因为饥饿偷了面包被法律原谅,明天他因贫穷劫财是否也要被法律宽恕?那位市长不但支持法律判决,他的行为也是一种社会救济。当然,社会救济也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制度,不能仅仅依靠个人一时一地的施舍。

看近年来的有些案例判决,正是在“保护弱者”、“人性化执法”的幌子下,不但让法律蒙尘,而且助长了某些社会不良风气,“老人跌倒不敢扶”,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导致此类现象的出现,我们的法官对此类案件的判决,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彭宇案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影响极其广泛和深远,尽管后来又有不同的说法,但就当时的判决而言,不能不说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法律不能因为弱者而网开一面,更不可因为有权有势凌驾于法律之上。弱者与强者是相对的,比如在马路上,行人是弱者,机动车是强者,但过去曾有报道,行人集体跑到机动车道上,逼得机动车让道绕行,你说谁是强者,谁是弱者?

近些年来,有人持刀滥杀无辜,有人在公交车纵火,大多都是因为感到绝望而报复社会;还有人动辄恶语相向,甚至打打杀杀,整个社会戾气日增。这不仅仅是底层互害问题,也不仅仅是人的素质问题,更不是道德问题,归根结底是法律问题。法律是申张正义、惩恶扬善的利器,不但保护弱势群体,也保护每一个公民不受任何侵害。杀人的动机也许很复杂,但不可否认,有些杀人事件,是在法律不能为其申张正义,感到绝望才挺而走险。就拿已被纠正的呼格案和聂树斌案来说,两位坚强母亲在上访路上走了十几二十年,聂案的真凶出现了还有人强行阻挠纠错,又被拖了10年之久,如果换作有血性的刚性男儿,发生什么事情都不是没有可能。有冤情,有合理诉求,走法律道路没错,但法律道路走不通呢?所以说,法律是社会的底线,是最后的屏障,突破了这个底线,撤掉了这个屏障,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就说发生在上海的砍杀儿童事件,犯罪嫌疑人今年6月初来沪,其交代因生活无着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其实,因生活贫困而报复社会的案件屡见不鲜,看似是个人问题,是经济问题,其实还是法律问题。贫富悬殊,社会不公,还有社会保障的缺失,导致一些底层的生活何其艰难,解决这些问题依靠什么?唯有依靠法律。尽管低保的标准很低,但没有健全的法律保障,想给谁就给谁,想取消就取消,再低的标准也很难落实到真正的贫困家庭,过去不就曾闻有人开着宝马车领低保?一贫如洗的杨改兰不就给取消了低保,陷入绝望而全家自杀?不知道,冒领低保的人受到了怎样的制裁,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受到了怎样的处理。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一支水流,而错误的司法判决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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